阳光人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21
少儿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不超过1年
投保年限
阳光人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属于医疗保障产品,提供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
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2、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对超过约定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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