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5/10年
投保年限
中长期保障可选5年或10年,包含满期金、分红金的领取,保障因疾病、意外、交通意外、航空意外导致的身故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1、下有保底,上有分红
满期时保证利益高达保费的 110%!另有分红收益添彩,额外惊喜全部归您所有!

2、疾病身故,一倍保障
因疾病身故,最高赔付保额的 100%!

3、一般意外,二倍保障
因一般意外身故,最高赔付保额的 200%!

4、交通意外,三倍保障
因交通意外身故,最高赔付保额的 300%!

5、航空意外,六倍保障
因航空意外身故,最高赔付保额的 600%!

6、信息披露,透明公开
每年寄送红利通知书,详细说明分红业绩状况。

保险责任
(1)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200% 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客运民航班机以外的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300% 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600% 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5)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 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 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疾病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 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一 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客运民航班机以外的合法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期 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 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交通意外 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 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 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600%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我们不再给付一般 意外身故保险金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 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案例
王先生,30周岁,部门主管,一次性购买100000元五年期的信泰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五年后生存所得满期金:110000 元 + 5年的累计红利
说明:
1、上述红利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上述利益演示中的现金价值为各保单年度末的金额。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
(7)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8)被保险人未遵守客运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保年龄: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五周岁

保险期间:五年、十年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五千元起售,以千元递增

每千元保费基本保险金额 (单位:元)

投保年龄 5 10
0-50 1100 1203
51-60 1098 1193
61-65 1096 1180<
谁能保
0-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疾病身故

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含180天内,领取已交保费)

一般意外身故 保险金额×200%
交通意外身故

保险金额×300%

(因乘坐除客运民航班机以外的交通工具意外导致的可领取)

航空交通意外身故 保险金额×600%
满期金 保险金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精神疾患、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守客运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信泰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王先生,30周岁,部门主管,一次性购买100000元,五年期的信泰金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42人预约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