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一年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18-60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女性特定疾病保障。
保险案例

李女士(30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一年女性特定疾病保险(简称女性特疾),基本保险金额 10 万元,受益人为李女士自己。

当李女士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受保障的女性特定疾病,可获得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10万元。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等待期 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女性特定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将退还您所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主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以下两种情形,无等待期: (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 (2)非首次投保的,您在不迟于上一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重新投保本产品的。
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女性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女性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4)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女性特定疾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除“2.1责任免除”外,本主险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详见“1.1保险责任”、“4.2保险事故通知”、“6.4年龄错误”、“脚注1医院”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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