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悦享年年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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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18岁~55岁
投保年龄
至75岁、80岁、85岁、40年
投保年限
属于年金保障产品,提供年金和满期金、身故等保障。
产品描述

友邦悦享年年年金保险特点:

特色1:确定利益,悦享越安心

确定时间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的年金,长达20年的稳定现金流,还有一笔10%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幸福享老;

还有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满满的安全感。

特色2:政策红利,悦享越实惠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资金缴至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享受税收优惠福利,最高优惠5400元*。提供长缴别,税优年年享,实现一站式税优解决方案。会省钱就是会“赚钱”。

*由客户主动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且提交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进行税前扣除。

特色3:灵活选择,悦享越自如

提供六种缴费和领取方式搭配,随心选择,按需规划。

特色4:服务资源,悦享越无忧

如果符合条件,还能享受到“康养管家”的优质服务和资源协调,服务相伴,自在享老。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年金

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可选择为被保险人年满55岁、60岁、65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相应生日,下同),或选择为合同的第20个保险单周年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其中一种,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可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则保险公司将自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至合同满期日前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年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在年金给付期间,若被保险人身故,则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将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满期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则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合同的现金价值

2、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 - 累计已领取的年金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全残,则将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被保险人全残发生时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金额。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 = 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10%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约定的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指下列期间之一:

(1)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指定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

(2)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正在运营的轨道列车期间(自进入所乘坐轨道列车车厢时起至离开所乘坐轨道列车车厢为止);

(3)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正在运营的民航班机期间(自踏入飞机舱门时起至走出飞机舱门为止)。

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岁~55岁

保险期限:至75岁、80岁、85岁、40年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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