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少儿综合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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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0-17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一年最高142元即可获得10万保障,附加医疗保障和住院津贴,孩子出生30天之后即可购买。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保费低廉,保障高:一年最高142元即可获得10万保障,附加医疗保障和住院津贴;经济实惠又能解决燃眉之急;低年龄、广覆盖:孩子出生30天之后即可购买。购买便捷,理赔迅速:网上购买,几分钟完成,理赔迅速。

 

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障


2.意外医疗保障和津贴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残保险金 因意外发生180天内导致伤残,我们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述伤残项目对应的标准伤残等级按“人身伤残成都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乘坐合同约定交通工具遭受意外在180内导致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保险金扣除意外伤残保险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医疗保险金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治疗,从而发生属于附加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100 元的免赔额后,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向受益人给付意外医疗赔偿金。 因同一次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如果累计医疗费用大于100 元的免赔额,我们在计算意外医疗赔偿金时对累计医疗费用扣除一次100 元的免赔额;如果累计医疗费用小于100 元的免赔额,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不同意外伤害在医院多次接受治疗,我们在每次计算意外医疗赔偿金时均会扣除一次100 元的免赔额。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经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按被保险人每次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实际住院天数和附加合同约定的意外住院津贴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即:每次住院获得的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意外住院津贴日额。
保险案例

小明,5岁,父亲是一家超市的经理,母亲为宾馆服务员。

投保分析:
小明活泼好动,风险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弱;父母均为私企员工,工作比较忙,经常要加班,不能时时照顾顽皮好动的小明,计划购买泰康少儿综合意外保险,减轻小明发生意外或因意外住院产生的经济压力。

保险利益:
小明爸爸,为小明网上投保泰康少儿综合意外保险,交保费142元,平均每天不到0.5元。
小明可获得如下保障:

·最高意外身故保险金额100000元
·最高意外伤害伤残保障金额10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最高20000元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元/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本计划为子女投保,投保年龄为0(30天以上)-17周岁。

投保地区
本计划仅限在如下地区具有固定居住地的人士投保: 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四川、山东、天津、湖北、河南、辽宁、安徽、福建、湖南、云南、黑龙江、陕西、河北、重庆 、广西、江西、吉林、山西、新疆、贵州、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海南。

阅读条款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保险计划的适用条款:《泰康e顺(2014)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泰康附加e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生效时间

本计划生效日为网上投保申请日后第三日零时,如投保申请日为2004年1月1日,则保险单生效日为2004年1月4日零时,保险期间为2004年1月4日零时至2005年1月3日二十四时。

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录"e站到家"自助服务专区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如您需要提供保险费发票也可通过拨打网上保险客服专线40000-95522提出申请。

首期及续保保费的支付
首期保险费可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或授权转账支付,授权转账支付需要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转账,转账时请您确保银行账户信息填写正确且扣款账户有足够余额。

续保说明
如果我们同意您按本合同约定的承保条件继续投保本合同,且在本合同期满日前未收到您停止继续投保本合同的书面申请,我们将为您自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新续保的附加合同自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如果我们做出不同意您继续投保本合同决定的,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合同自期满日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阅读条款

投保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保险计划的适用条款:《泰康e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泰康附加e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


信息变更的通知

如果您的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登陆自助服务专区或与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22联系,办理变更事宜。

告知义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就本公司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诚信提示
诚信是保险合同基本原则,涉嫌保险欺诈将承担以下责任:

【刑事责任】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可能会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行政责任】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客户信息采集及投保单填写说明
请您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投保人电话、地址,被保人与投保人关系等信息。以上信息将用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电话回访等用途,如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影响保费计算和保单递送,同时可能导致无法进行电话回访,不能及时与您确认您的投保信息及保单权益。我公司承诺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将上述信息用于我公司及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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