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尊享年年年金保险( A 款)
个人
投保范围
满18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专属年金理财产品,每年年领取保险金,身故和永久全残也提供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履行中发生合同效力中止情形的,则按照本保险条款的约定执行:


一、生存保险金

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未发生本保险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我们按照首期保险费的如下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1)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三、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本保险条款第6条中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我们将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1)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的现金价值。

 

四、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 1)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 2)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 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生存且未发生保险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按照首期保险费的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若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条款中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将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 1)您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 2)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的现金价值。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者永久完全残疾的,保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大于18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恒安标准尊享年年年金保险( A 款)条款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保单生效第1年

首期已交保费×4%

(领取一次)

保单生效第2年

首期已交保费×8%

(领取一次)

保单生效第3年及以后

首期已交保费×12%

(每年领取一次)

满期金
约定保额
身故
(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永久完全残疾
(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周岁以上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246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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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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