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附加火炬一号两全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至88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两全理财产品,主要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责任,保险期满还可领取祝寿金。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 周岁以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已交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 周岁以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1)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

(2)在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其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次日之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生存,依主合同约定我们应给付的年金总额:年金总额=(89-投保年龄-主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年金次数)×基本保险金额×30%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在其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按照本附加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在年满18 周岁以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合同已交保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在年满18 周岁以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或全 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已交保险费; (2)在身故之日至其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次日之期间内, 若生存,依合同约定我们应给付的年金总额:年金总额=(89-投保年龄-主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年金次数)×基本保险金额×30%
祝寿保险金 若在其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然生存,我们按照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合同之日起,有10 日的犹豫期。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谁能保
0-65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东吴附加火炬一号两全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
未满18周岁
已交保费
已满18周岁
已交保费+(89-投保年龄-主合同累计已给付的年金次数)×基本保险金额×30%
祝寿金

已交保费

(生存至88周岁,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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